务的钱桌、钱铺等“私相结约,各闭钱市,以致物价翔踊“。明万历五年,庞尚鹏奏准设立钱铺,是为钱铺法定之始,以市镇中殷实户充任,随其资金多寡,向官府买进制钱,以通交易。
在历史上从钱铺发展到钱庄,开始的时候,许多钱庄并非单纯做银钱兑换,往往兼营其他行业。如上海钱庄的鼻祖为“浙江绍兴人“,传说“乾隆年间他在南市老城厢开设炭栈兼做银钱兑换生意“;宁波钱业鼻祖称“方七“者,原是个鞋匠。又如南京、九江钱庄有“兼做彩票“者;乐平地方有“布店兼营者“;在南昌、上海有些钱庄因兼营米业又称“钱米店“。
到了后世明末时期,钱庄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,不仅经营兑换,还办放款,供给签发帖子取款的便利,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,也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。此外,若干小规模的兑钱铺、钱米铺等,在农村相当活跃。随着钱庄的发展、家数增多,到清朝各地先后出现了钱庄的行会组织。
钱庄和银号通常无多大差别。在习惯上,华北、东北各地多称银号,长江中下游及东南各地,则钱庄、银号两种名称都有。在兰州不论规模大小均称银号,又分三种:门市银号,经营银钱兑换,收入贴水;驻庄银号,系外地钱庄派驻单位,所营存放汇业务均通过当地银号进行;普通银号,经营存放汇兑换业务,当地基本队伍。广州钱业分为三类:银号,以放款为主;西号,以汇兑和存储官款为主;“五家头“或“六家头“,以开炉倾销银锭为主,相当于银炉。由于长期经营习惯,各地还有许多名称和做法。
天子刘洵结合了后世的经验,制定下“钱庄计划”的大体纲领。
第一便是主营业务:鉴于目前大汉帝国的实际情况,流通的货币便是五铢钱,虽然民间也会使用黄金作为硬通货,但黄金毕竟不是法定货币,所以寻常之间并不存在黄金与五铢钱互兑的情况。
所以目前钱庄的主营业务中便是异地汇兑、存取、放贷等。
其中异地汇兑业务会涉及汇票,这便是天子刘洵埋下的一条暗线,汇票制作精良,并且加入了文字密码、印刷暗线等防伪手段。汇票的金额固定,定额为一缗、五缗、十缗、五十缗、一百缗、五百缗、一千缗七种。
至于一些平民百姓存储的零散钱财,钱庄则会开出一份存本,用于存取之用,一缗以下的钱财不可开具汇票。
这便是天子刘洵为将来发行纸质货币埋下的伏笔。
同时,天子刘洵也规定钱庄可以视情况进行黄金与五铢钱的兑换业务,只不过没有固定的兑换比例,各地钱庄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斟酌。
第二便是开设的地点。
大汉帝国实在是太大了,各地郡国的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,所以钱庄不可能同时在全国开设。
于是天子刘洵准备分三步走,先在司隶长安、河南、河北、扬州、益州等地开设,各地郡治开设之后,便陆续在各地重要城池、商贸重地完善开设。
而后陆续的幽州、并州、凉州等边疆郡国推行、普及钱庄,最后一步便是在安东都护府、瀚海都护府、北庭都护府、安西都护府这四大都护府普及钱庄。
第三便是人员。
因为目前大汉帝国并没有专职的钱庄人才,所以天子刘洵拿出了自己已经准备好的“培训材料”,从户部、少府,以及各地上计吏中抽调人手,先对这些人进行培训。
将来这些参训人员便是各地钱庄的“掌柜”,再由这些掌柜去招募具体的人员,以点带面完成钱庄在各地的部署。
按照天子刘洵提出的三大纲领,阁臣耿寿昌、户部尚书史玄、少府卿霍利三人很快便完善了细节,拿出了一份详细的钱庄推广计划。
天子刘洵看过之后当即予以批准,而后由户部主推,开